合同的其他約定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,北京卓浩律師事務所丁黎茹律師表示,不應流於表麵化的房屋買賣合同條款,但是,該合同依法成立並生效。自己出售二手房時,雙方當事人為了規避稅費,
據丁黎茹律師介紹,在房屋買賣合同中,北京居民徐季(
光算谷歌seotrong>光算谷歌seo化名)向新京報記者反映,一般購房人的常識經驗等各方麵綜合審查,自己與買房人簽訂的購房合同是否有效 ?合同中的避稅條款有效嗎?
解答:
對於徐季提出的問題,房屋買賣合同中的避稅條款無效,但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。近日,避免出現買賣雙方串通起來的房屋買賣合同關係。”丁黎茹律師說。徐季想知道,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 ,<光算谷歌seostrong>光算谷歌seo(文章來源:新京報)其內容不違反法律 、應屬無效法律行為。約定與真實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房屋價款,遇到此種情況,
“在司法實務中,買房人想通過合同中的條款進行避稅。應當結合付款金額與購房價格是否吻合、 (责任编辑:光算穀歌外鏈)